2021年度加油站设置规划确认公示(2021年第1号)
根据《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我局对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上报的《关于徐圩新区242省道∏站规划确认的请示》(示范区经发〔2021〕7号)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-2020年5月14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,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。地址:苍梧路36号市级机关东盐河路办公区2号楼415室,电话85825839,传真:85825837。
附件:2021年度加油站设置规划确认公示表
连云港市商务局
2021年5月8日
附件
2021年度加油站设置规划确认公示表
